我是pk10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457|回复: 6

pk10技巧之决策圣经助您购彩!

[复制链接]

125

主题

988

帖子

1269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269
QQ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8-4-29 23:34:4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据有关数据统计,在可以计算的大多数情况下,人们对所损失的东西的价值估计高出得到相同东西的价值的两倍。人们的视角不同,其决策与判断是存在“偏差”的。也就是说,人们在决策时,总是会以自己的视角或参考标准来衡量,以此来决定决策的取舍。就比如我们玩pk10,资金是3000块钱,赢了100块,这时如果让你收手不玩你可能觉得没什么 ;但如果是输了100块,这时同样要求你收手可能就很难,虽然赢100块时身上的现金为3100,输100元时身上的现金为2900,3100和2900相差6.9%,但这两种情况下给我们的感觉和3100、2900并没有多大关系,而是和它们与本金3000之差100、-100,也即赢100还是输100有关,即人们对财富的变化十分敏感,这些老彩民可能都已经深有体会了,小编将这些深入说明,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了解其本质,为我所“用”。我们在搏彩中,一旦超过某个“参照点”,对同样数量的损失和赢利,人们的感受是相当不相同的。在这个“参照点”附近,一定数量的损失所引起的价值损害(负效用)要大于同样数量的赢利所带来的价值满足。简单地说,就是输了100元钱所带来的不愉快感受要比赢了100元所带来的愉悦感受强烈得多。

  以后大家在输钱有心收兵却又犹豫不决时,这些理论也许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决策。

  当然,每一位彩民心理上的获利满足点不一,因此,有的人在赢的阶段中,可以随时喊停,获利出场。同理,如果某一天,赢的钱到了一个最高点之后,很难再往上赢,这时应考虑今天是否就到此为止了。特别是在出现了最高点之后,就开始往下掉,如果出现了最高利润失去一半的情况,我们应该守住这还剩下的一半利润。赢钱,不管多少,总是令人愉快的,这就是赢的策略。

  如果想在PK10之立于不败之地,必须对自己的心理有相当深刻的研究。毫无例外,在输钱失利的时候,彩民或多或少,时间或长或短地会表现出种种非理性,而这时,非理智的“我”往往玩的更大,作为一名合格的PK10彩民,我们应该明白,相比受制于人,受制于自己才是最可怕。

  总结:小编几乎在每篇文章中都有强调,你必须明白搏彩中的主宰是收益。坚决克服由于资金有限而产生的不良赌博心理和行为,认清自己与生俱来的特征,它可以引导你突破种种局限,超越不由自主的自我。祝大家好运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9

主题

639

帖子

127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27
QQ
沙发
发表于 2018-5-1 10:57:46 | 只看该作者
学习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2

主题

904

帖子

1192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192
QQ
板凳
发表于 2018-5-2 10:46:01 | 只看该作者
我了个去,顶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1

主题

1094

帖子

1330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330
QQ
地板
发表于 2018-5-2 20:34:24 | 只看该作者
纯粹路过,没任何兴趣,仅仅是看在老用户份上回复一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1

主题

1396

帖子

1015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015
QQ
5#
发表于 2018-5-3 15:38:44 | 只看该作者
小手一抖,钱钱到手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7

主题

201

帖子

320

积分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320
QQ
6#
发表于 2018-5-4 09:16:38 | 只看该作者
过来看看的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7

主题

642

帖子

1453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453
QQ
7#
发表于 2018-5-4 19:03:41 | 只看该作者
小白一个 顶一下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广告合作|手机版|小黑屋|sitemap1|sitemap2|北京赛车pk10论坛

GMT+8, 2025-4-21 13:44 , Processed in 0.171600 second(s), 38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